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2025-028
项目名称: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8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县北高铁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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