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2.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3.3.7 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六商务部分评审资料,(1)投标人的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类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复印件; (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3)投标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须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复印件。 两个章节要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颁发部门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一章招标公告对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要求为准。投标人拟投入员(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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