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XH008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徐汇区市政管理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钦州路111弄3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毅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64086699 |
招标标段名称: | 虹桥路徐虹北路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工程 |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虹桥路徐虹北路路口,跨虹桥路,桥面通行宽度约4米(以实测为准) |
工程概况描述: |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天桥北侧加建一部无障碍电梯连接平台、集水井,天桥南侧拆除并新建南北向楼梯、加建无障碍电梯连接平台,周边破损车道恢复、交叉口范围侧平石翻排,强弱电工程、排水工程与其他附属工程等 |
工程总投资: | 1424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66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609730.00元人民币(560.973万元) |
施工工期: | 15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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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是指:2017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5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投标人仅需在相应业绩申报表格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信息报送编号(例:W201708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1071704060102)】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13日 16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64083316-608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27日 16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通知》(沪建招【2020】8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中取消项目负责人答辩。 (2)请各投标单位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第十九节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以备专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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