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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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开标室(3)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8-08 15:0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8-08 15:0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394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07-09 11:34:44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08-08 15: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7-09 08:30:00 | ||||
公告标题 | 东莞市大岭山镇2022年补充完善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7-09 08:3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9003519028823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开标室(3)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9000748005394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9000748005394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07-09 14:31:37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4419003519028823-20220709-113444-9 | 平台编码 | SYGNDG | ||||
公告源URL | http://ggzy.dg.gov.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fcInfotype=1&publishId=8a1289ce818b08c80181d7db7aaf3358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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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9日至2022年08月08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5394001001 招标编号:SHIDSC12210791 建设单位: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2022年补充完善雨污分流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62914108.4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大岭山镇2022年补充完善雨污分流工程,包括完全居民区地块进行源头雨污分流改造、既有居民区又有自行整改区的地块对居民区进行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完全合流地块进行外围截流、合流地块中部分分流地块进行部分分流及外围截流,主要改造44个地块,包含农场村、矮岭冚村以及金桔村。本工程新建雨污水管道总长26311米,管径DN200~DN800。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发包范围:东莞市大岭山镇2022年补充完善雨污分流工程,负责对地块内部居住区巷道雨污分流,接户支管接驳与改造,建筑立管改造等进行设计、施工等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2.5.1施工图设计: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东莞市大岭山镇2022年补充完善雨污分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等,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2.5.2施工图审查:负责委托具备施工图纸审查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对所有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出具成果文件,完成所有施工图纸审查(含设计变更)通过行政主管备案手续,并支付施工图纸审查费用。 2.5.3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委托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出具成果文件,确保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定。 2.5.4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如需),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和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采购材料、设备,实施工程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以及配合相关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 2.5.5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则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结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8月22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08日15时0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2年08月08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7月0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8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殷锐清 0769-82766218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肖晶 0769-8629034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电话:0769-82766218,地址:东莞市莞长路矮岭冚段116;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2栋402室,电话:0769-86290343。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大岭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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