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技术(同位素)产业应用基础设施配套—同柳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由原招标文件修改为须具有(1)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1)、(2)必须同时具备。
2、联合体要求由原招标文件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招标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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