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物流中心新安营业部伙食团建设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 郑州物流中心新安营业部伙食团建设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物流中心新安营业部伙食团建设;
2.2发包编号:HNSYTL004
2.3项目地点:观音堂、洛阳西、渑池、庙沟、英豪、南岗;
2.4发包范围:
新安营业部观音堂、洛阳西、渑池、庙沟、英豪、南岗营业室伙食团建设,涉及土方工程,电线路改造、给排水工程,门窗更换、铺贴墙砖、地砖,安装铝板吊顶及购置灯具等设施整治;
2.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2.6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2.8标段划分:本发包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21年9月~2024年9 月(近 3 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
3.4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4)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社保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不曾在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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