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H-ZB(2022)-031
1. 招标条件
潘火路西延工程(百宁街-沧海路)-道路排水工程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潘火街道百宁街,路线自西向东,终点位于沧海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实施长度约245.347m,道路红线宽度约20m,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招标控制价:3887307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责任。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2)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陆乡镇交易平台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2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宣布的解密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8日9时0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陈晓露、沈滋炜
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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