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科创楼实训楼(A栋)东翼一、三、五楼科研实验室修缮工程(项目编号:JG2025-4195)
补充公告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科创楼实训楼(A栋)东翼一、三、五楼科研实验室修缮工程(项目编号:JG2025-4195),于2025年9月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部分 | |||
1 |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 3、招标内容:大学城校区科创楼实训楼(A栋)东翼一、三、五楼科研实验室进行修缮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消防工程等(不含空调设备),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 3、招标内容:大学城校区科创楼实训楼(A栋)东翼一、三、五楼科研实验室进行修缮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不含空调设备),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
2 |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 4、最高投标限价:5521925.03元。 | 4、最高投标限价:5521925.03元。(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970046.44元、强电工程:1529697.85元、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弱电工程):477664.59元、给排水工程:73069.85元、消防设施工程:471446.30元) |
3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提供)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
4 |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1家承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且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1家承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1家承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且应以承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5 |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附表 | |
6 | 附件三: |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
招标文件部分 | |||
1 | 招标文件P62《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附表:《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详见后附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二、本项目日程安排调整如下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东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19日
原文: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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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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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造价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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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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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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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装饰装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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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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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机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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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智能化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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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材料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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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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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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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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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现文:
附件二: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项目负责人 |
|
|
2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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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造价负责人 |
|
|
4 |
| 深化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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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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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装饰装修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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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深化设计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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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机电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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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智能化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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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材料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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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消防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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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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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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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
原文: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现文: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原文: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管理机构 | 14 | (1)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1.5分,不满足《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本小项得0分。 (2)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1-5年的,加0.5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6-9年的,加1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加2分; (3)造价负责人(本项最多计算2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1-4年的,每人加0.2分; ②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5-7年的,每人加0.5分; ③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8年(或以上)的,每人加1分; (4)深化设计负责人(本项最高加1.5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取得该职称证书1-5年的,加0.2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取得该职称证书6-9年的,加0.5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取得该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加1.5分; (5)安全负责人(本项最高加0.5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6)装饰装修工程师(本项最多计算3人,最高加4.5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1-5年的,每人加0.2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6-9年的,每人加0.5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取得该职称证书10年(或以上)的,每人加1.5分; (7)深化设计工程师(本项最高加0.5分): 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8)机电工程师(本项最高加0.5分): 具有建筑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9)智能化工程师(本项最高加0.5分): 具有建筑智能化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10)材料工程师(本项最高加0.5分): 具有建筑材料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0.5分; |
二 | 企业资信 | 类似业绩 | 1.2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1)具有10项及以上的,得1.2分; (2)具有6~9项的,得0.6分; (3)具有1~5项的,得0.3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工程奖项 | 2.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质量奖项: (1)具有18项及以上的,得2.4分; (2)具有13~17项的,得1.2分; (3)具有7~12项的,得0.6分; (4)具有1~6项的,得0.3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主办方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上述全部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6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3分; (4)上述认证缺少3项或以上的不得分。 | ||
科技创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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