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金卓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友谊村、燎原村、笔架山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GACG2025171(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友谊村、燎原村、笔架山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采购。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360957.05元 。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广安区1个乡镇3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19.5382公顷,预算总投资238.62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16.4470公顷(其中旱地1.8044 公顷、水田13.7575公顷、水浇地 0.8851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
3.项目总投资:238.62万元。
4.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友谊村、燎原村、笔架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区。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购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还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注:以上人员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土地整治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农田水利类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金土地纪〔2025〕19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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