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振兴 【 2017】96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专 项资金及项目法人自筹等渠道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路灯照明箱变工程 (第二次 ) 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北区江北嘴北滨二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于嘉陵江长安码头下河道,止于塔子山南麓观音寺附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护岸工程,护岸轴线总长5912米,其中,新建段1996米采用斜坡式护岸,已建段3916米采用直斜复合式(直立式挡墙+二/三级斜坡的型式);沿线新建7个广场、8处亲水平台,总面积34600平方米;新建下河梯道、人行通道及无障碍坡道共27处;维护改造已建防洪护岸工程植被、步道铺装、护栏等;(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2条下河公路总长981米;新建、改建停车场4处,总面积20340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水工程、环卫设施、电力设施、文化设施及其他设施;(三)生态景观工程,包括砂岩浮雕、景观置石、绿化植被,以及景观台、亭、小品,排水口美化改造等。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2438万元。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7万元。
2.4 招标范围: (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新安装正式用电200KVA箱变1台、电力电缆安装及敷设、土建基础及电缆沟道开挖和顶管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线的开挖、协调及恢复、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通电、移交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电气工程施工业绩1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安迅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北区五里店科金中心二期3号楼13楼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跨越中心9楼 |
联系人: | 宋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863563 | 联系电话: | 023-66292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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