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 (勘察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城区社区雨污分流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更新提质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字【2021】9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地点:望都县城区。
2.1.2项目规模和内容:本工程涉及主、次干路、支路的雨污分流建设,包括庆都路、繁荣路、富强街、振兴街、中华路、坦克路、振华路、建兴街、祥和街、二中路、八一路、昌平街、龙河路、所药路、永兴街、永泰街、复兴路、新华街、泰兴街、向阳路、河堤路、杏林苑小区道路、振兴社区五条道路,共27条,总长度约29公里;还包括小区及单位等内部雨污分流工程。新建雨水、污水管网总长约60730米。
对城区内所有未进行雨、污分流的次要道路、支路及住宅小区、单位等的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及改造提升,使城区内所有管网达到雨、污分流的要求。雨水就近收集,排入河道;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以达到彻底治理水环境的目的。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本项目主要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具体为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06 09:00至2022-06-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望都县富强东路2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1号楼106室门脸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郭敬辉 | 联系人: | 杨旭 |
电话: | 0312-7777600 | 电话: | 0312-5886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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