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潜山市城北片区[彭岭中路(舒州大道至八一路段)、排涝泵站、团结路及
莲花路延伸段]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H3GC24A02G012
招标人
潜山市兴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潜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代表及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0556-8165567
最高限价
148563956.24 元
代理机构
潜山市潜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 0077 号
招标部联系人:程淑芬 联系方式: 1535733399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计划工期
600 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
人名称
详见开标评标情
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工期
600 日历天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 300 号
投标价(元)
124124961.44
项目负责人
王玉云、侯 剑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
苏 1322******
苏 1362******
技术负责人
潘和忠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康厚雨水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中央北路(和燕路 - 燕江路段)道路整治工程 荣获 2020
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 扬子杯
企业业绩
鼓楼区河西片区二期清江南沟等五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清淤
修缮工程工程总承包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一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
投标工期
600 日历天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 406 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甘泉路 398 号
投标价(元)
124452026.14
第二中标
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王宝生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
陕 1612******
技术负责人
胡科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河 4# 雨水泵站施工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创新大道(金寨南路 - 灯塔路)道路工程 荣获 2022 年度
安徽省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
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
投标工期
600 日历天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西路 139 号 6 号办公楼
联合体成员: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 1 号楼 3 层 318
房间
投标价(元)
123901450.13
项目负责人
王瑞香、郭 栋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
冀 1132******
冀 1132******
技术负责人
宋战辉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易县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 雨水管网工程(一期)泵站及
10KV 双回线路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沧州经济开发区开曙街提升工程( 307 国道 - 兴业路)工
程 荣获 2020 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
程)
企业业绩
定曲路市区段改造工程施工
公示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联系人:程淑芬,联系电话: 15357333993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556-8953612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
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
提出异议和投
诉的渠道和方
式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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