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峤镇许宅村一事一议--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已于2024年7月12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温岭市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温政办发[2018]61号)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温峤镇许宅村一事一议--道路及排污排水工程 | 招 标 人 | 温岭市温峤镇许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16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温岭市温峤镇许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1395866185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
1 | 温州丰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黄宗陆 | 700680.97 | 60日历天 | ||||
2 | 浙江南成科技建设有限公司 | 林发生 | 700680.97 | 60日历天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1 | 四川天鑫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证书过期 | 根据评标办法3.5.1.3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
2 | 宁波铭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保函无效 | 根据评标办法3.4.1条款,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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