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茌平区建设路大柳段辅路建设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37150321500220210083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茌平区建设路大柳段辅路建设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1503202102000461 四、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茌平区建设路大柳段辅路建设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茌平县建设路2530路 联系方式:0635-4236666 供应商(乙方):檀才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仪封乡工业园区18 联系方式:18664869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茌平区建设路大柳段辅路建设及排水工程 服务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损失。3、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中所需水、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5、乙方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充分体现设计理念,符合设计建设标准。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各类资料和数据准确、完善、齐全。7、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按期完成,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进度,需进行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设置施工标志。8、施工时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整个施工过程需按照环保及扬尘要求进行施工。 服务期限:接甲方开工通知后40天内完工。 服务地点:聊城市茌平区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李波、田路军、秦家全、邵余粮、路乃旺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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