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51-2024-0345 二、项目名称:2024年和县香泉镇、乌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香泉镇、乌江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海峰大厦7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2024年和县香泉镇、乌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主要工程内容有田 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详见施工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农秘(2024)118号),项目统一代码:2407- 340523-04-01-959459。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为 6820.00万 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 高投标限价,下同)为 59094252.73 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24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 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水利 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 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4.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5、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 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 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 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 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 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8、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 绩。 (1)类似项目指满足以下内容的施工业绩:合同内容包含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内容且高标准农田建设施 工内容的合同金额达到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3)业绩应当是投标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且该项目合同中工程内 容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 案材料;②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加盖公章的验收材料;③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已验 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定义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执行。 (5)若上述材料内容未体现上述内容的,则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 件),且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
出。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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